2019年校级“导游服务技能比赛”竞赛规程

发稿:沈启亮 审核:刘权 发布日期:2019-11-20

一、竞赛项目名称

导游服务技能大赛

二、竞赛目的
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实施科教兴国战略,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,提高旅游服务质量,促进旅游院校教学改革和创新,促进旅游业人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全面发展,增强学生实践能力,为省级导游职业技能大赛做好准备。

三、主办单位

教务处

四、承办单位

人文旅游学院

五、参赛对象

全体在校学生

六、竞赛时间地点

(一)时间

2019年12月7日上午9:00-12:00    导游服务技能大赛初赛(导游英语口语测试)

2019年12月14日下午14:00-17:00   导游服务技能大赛决赛(自选景点讲解、才艺展示)

(二)地点

初赛——人文旅游学院3D模拟导游实训室

决赛——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

七、报名办法

即日起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组织报名,并负责组织本院的报名工作,各二级学院报名汇总后统一报到人文旅游学院。

八、竞赛方式和内容

(一)参赛对象与资格要求

比赛采用个人参赛形式,2019年我校在籍学生,参赛选手不限专业,不限年级,不限男女。

(二)竞赛内容

初赛阶段——比赛形式为导游英语口语测试,测试内容为导游运用英语服务游客的能力。选手在5个英语口语话题中现场抽取一个(见附件1),准备30秒后开始与评委进行3分钟的情景对话。初赛按照得分高低,选拔优秀选手进入决赛。

决赛阶段——决赛分两个部分,第一部分为自选景点导游讲解,由选手在赛前自选一处景点(景点必须为全国AAAAA级旅游景区或世界遗产地),准备一段5分钟的导游辞和相应的PPT资料,用中文进行模拟导游讲解。第二部分为才艺展示,由选手在3分钟内完成。

(三)分值设置

每位选手的最后比赛成绩为导游英语口语测试、自选导游讲解、才艺展示成绩之和,其中:导游英语口语测试(20分)、自选导游讲解(60分)、才艺展示(20分)。

九、竞赛规则

(一)初赛阶段(导游英语口语测试)

1.所有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到达初赛场地,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、纸质材料进入,经过抽签后决定上台顺序。

2.选手在5个英语口语话题中现场抽取一个(见附件1),准备30秒后开始与评委进行3分钟的情景对话。对话时间不少于2分30秒,到3分钟时工作人员叫停。

3.初赛结束后,按照得分高低,选拔一定比例选手进入决赛。

(二)决赛阶段(自选景点讲解、才艺展示)

1.自选景点讲解

1)自选景点讲解整个环节不允许有任何背景音乐。

2)讲解景点必须为全国AAAAA级旅游景区或世界遗产地,用中文进行模拟导游讲解。讲解时间不超过5分钟,也不低于4分30秒。讲解时间不足4分30秒,总分扣5分,超过5分钟时即宣布停止,不得再继续讲解。

3)导游讲解需配用演示文稿,请在比赛检录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,现场讲解时演示文稿可设定为自动播放或由指定人员手动播放。参赛选手自备演示文稿不得加任何提示性文字(图片内文字可以)和背景音乐,资料请做好备份,并便于普通电脑系统识别。

4)选手在赛场内,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明示或暗示自己的真实姓名及所属参赛院系,否则总分扣5分。

2.才艺展示

1)才艺展示必须为参赛选手单独进行。

2才艺展示时间3分钟,不低于2分30秒。低于2分30秒的,扣3分,超过3分钟即宣布停止,不再继续表演。

3)才艺形式:歌曲演唱、舞蹈表演、诗歌朗诵、幽默故事、乐器演奏、曲艺小品、魔术表演等任选其一。

4)才艺比赛考场配备手持麦克风、音响设备等基本设施,选手自带乐器,自备音乐,比赛检录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提前做播放准备,才艺展示配音限MP3格式。资料请做好备份,并便于普通电脑系统识别。

十、评分标准及奖项设定

导游英语口语测试、自选景点讲解、才艺展示评分标准见附件2。

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。设一等奖10%、二等奖20%、三等奖30%。

十一、申诉及仲裁

(一)申诉

1.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及餐具,有失公正的检测、评判、奖励,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,均可提出申诉。

2.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,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。申诉时,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选手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。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、发生的时间、涉及到的人员、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、实事求是的叙述。事实依据不充分、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。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签名。

(二)仲裁

1.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,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,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
2.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,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,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、攻击工作人员,否则视为放弃申诉。